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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发集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发集团”或“公司”)拟在交易所市场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信用债券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自2019年1月至今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遭受重大处罚或立案影响债券发行的记录;
  6、自2019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行为;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双方需在投标前就协作分工和承销份额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1)。
  2、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2)。
  3、信用评价
  2021年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4、债券承销业绩(附件3):
  (1)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累计金额。
  (2)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江苏省范围内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累计金额。
  (3)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扬州市范围内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累计金额。
  以上承销业绩统计口径包含公募和私募公司债。
  5、认购支持情况(附件4)
  (1)投标人认购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发行的公开市场产品情况。
  (2)债券余额包销承诺。
  (3)对本次债券提供能够进行主动认购的证明材料。
  6、景区协同效应
  (1)为景区其他企业债券发行做过主承或联席承销商的,以取得注册通知书为准。
  (2)认购景区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发行的公开市场产品情况。
  (3)2021年至今,为景区内企业发债、股权投资、公司上市等提供辅导或充当金融顾问业务,以签订合作协议为准。
  7、发行方案设计(附件5)
  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预计获得批文时间等。
  8、项目团队能力(附件6)
  (1)投标人本次债券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
  (2)投标人本次债券项目负责人(承揽、承做)的经验情况。
  9、承销费率情况(附件7)
  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每年)。
  10、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2、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因素,本次遴选评审会取消现场述标环节。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陆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加盖牵头人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联络人。考虑到有些地区快递受疫情影响,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4月8日18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所发生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以公告人解释为准。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招标联络人:张贝妮
  联系电话:0514-82930290
  邮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瘦西湖路399号


附件1:投标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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