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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增加经济收入,现对扬州市运河北路国药二期园区办公用房8-12楼的办公载体房产进行公开竞价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租方及房屋基本情况
1、招租方:扬州景发置业有限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
 

序号 区域 坐落 使用总面积(㎡) 评估租赁底价(平均万元/年) 备注
1 邗江区 运河北路国药二期园区8-12层办公楼 5731.75 139.9  
           
 
 
二、租期及租金底价
房屋租期为11年,前三年为免租期,第四年、第五年0.5元/平方米/天,第六年、第七年、第八年0.65元/平方米/天,第九年、第十年、第十一年0.8元/平方米/天。先交后租,每个年度租赁段前一个月内交纳。前期先租10-12层,当10-12层入驻率达到80%,且每年综合纳税中主要为医疗、生物科技产业相关税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启动第8-9层租赁,租金为当年10-12层日租金相同金额。
税收要求:保证从第3年开始(10-12层),每年纳税景区实得部分(扣除按景区退税政策退税给企业部分)至少达到65万;保证(8-9层)每年纳税景区实得部分(扣除按景区退税政策退税给企业部分)至少达到43万。
入驻的所有企业均应在入驻前与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签订监管协议,接受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的监管。

三、房屋现状及租赁用途
房屋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该区域功限定为能为办公。

四、竞租报价方式
采取一次性现场书面报价方式(竞价低于租金底价无效)。报价以百元为精确单位。

五、招租流程须知
1、招租公告通过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
2、采取限时报名的方式,自2022年 08  18 日至2022年  08   22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17: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登记地点:扬州市瘦西湖路399号花都汇西门 ,报名登记联系人:桂东挺,联系电话:18652560446
开标时间:2022年 08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旅发集团一楼103办公室
4、报名截止后,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方,即进行现场竞价,竞价最高者为成交人。若出现最高价相同的情况,则以摇号方式决定;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以租金参考底价成交;若无人参加竞租,则流标。若竞价最高者放弃承租权,须承担违约责任,该招租标段重新招标。
5、竞租人如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工作、操纵、垄断、恶意竞价、串通、损害招租方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将取消其竞价、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竞租时间地点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参加人员限带一人,应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竞租保证金收据,提前半小时入场办理签到登记及相关手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成交方须于竞租当场签订成交书,成交结果经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则商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租具备条件
1、竞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有效续存状态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资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填写《运河北路国药二期园区办公用房8-12楼的办公载体房产登记表》,经营用途为办公,不得擅自更改。
3、报名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审核原件),银行征信报告;企业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征信报告。同时须提供租金支付能力证明(账面资金足以预支年度底价租金)。
4、意向竞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发现意向竞租方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报名和承租资格。
5、意向竞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招租房屋进行实地察看,成交后不得以没有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为由不履约。

七、竞租押金说明
意向竞租方须在材料审核通过后交纳竞租保证金贰万元,并注明缴款事由。缴款户名:扬州景发置业有限公司;账号:403510100100404462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竞租方须保存好缴款凭证,竞租时作为入场有效凭证。
如竞租方未成交,则竞租保证金于招租事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方若成交,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当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并于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竞租人在招租事宜中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承租义务条款
竞租成交后,竞租方即转为承租方,其必须遵守:
1、承租期满后,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在合同期满前违约(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金缴纳方法:先交后租,第一次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缴清,以后合同期内每个年度租赁段前一个月内交纳,逾期不交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在房屋实际使用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登记的意向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如有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竞租成交后,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承租方应在房屋交接时查验房屋质量,有问题可向出租方反映,待房屋修缮后再行交接。如在承租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承租方)终止,承租方进行装修的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或添附残值。
5、其他具体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九、承租方业务
1、法律责任自负;
2、水,电,气等所有经营相关费用自理;
3、工商、消防、环保等各种证照自行办理;
4、按房屋现状承租,厨房装修和水电安装自理;
5、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气费用。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租活动,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人:桂东挺,联系号码:0514-82930327。所有解释澄清一律以书面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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